2014年5月22日 星期四

The late one, 晚到的那個

既然都說了,要 esto quod audes。
第一個主題,就拿感情來當頭吧。


I'm the late one. 我是他生命裡晚到的那個女人。
也許,「小三」是個比較耳熟能詳的稱呼。
但我不用那樣的角度來看自己,因為,我不是。



試想,你有個經由法律程序所給予的合法配偶。
你們彼此相愛,可婚後的相處卻越來越糟。
你們結婚多年,對方說不要小孩,也不願和你家人相處。
你都說,好,我們彼此妥協就好。

另一半開始越發封閉自我,精神狀況開始往疾病等級發展。
你想幫助對方,卻只是越來越被拖進無底深淵。
兩人之間的親密舉動少到連擁抱都沒有,乾脆分房睡。
對方原本朋友就不多,也不是開朗型,除了你,另一半再也沒有「外界的聯絡」
所以,你為了她/他,開始把跟自己朋友相處的時間也賠給另一半。

朋友說著:「你最近很難約啊」
苦笑一聲:「工作忙的很,真是抱歉。」
回到家中,那人還是跟你抱怨著「你給我的時間怎麼那麼少?」

有天晚上,又因為小事吵了起來。
之前若有生氣到把「那我們就離婚啊」掛在嘴邊的,都是另一半。
可這次,你真的受不了,你說,好,那我們就離婚吧!
談了贍養費,談了分居,談了傢俱,談了分開,都談好了。

隔天早上你起床,發現對方吞藥,試圖自殺。

送醫院,洗胃。從此之後,再也不敢談離婚。
因為你很善良。



我遇到的,就是個這樣的例子。
C先生很善良,他和太太也曾經深深相愛過。
但,當兩人關係變成「能說的說盡,能做的也做盡」,
唯一解脫的方式就是其中一人死去,
C先生跟我說過:

「那時覺得,接下來的人生就是這樣了。Walking dead.」



然而,我出現了,晚了很多,很久,終究還是出現了。

再一次,他開始對生命充滿希望。
再一次,他找到可愛之人,而我也愛他。
再一次,他的工作有了全力支持的人。
再一次,他熟悉的曲子重新出現在腦海裡。

因為我的勇氣,帶給他許多前所未有的經歷。
性靈層面也好,生活層面也罷,
因為有我,因為支持,因為鼓勵,因為共同承擔,
所以,他願意。


吵不吵?前幾天總算在近兩年的交往裡,算是吵了一架。
也許以後還會有,但我們從不惡言相向。
只因彼此都很了解,好好溝通的重要。


我不圖他的錢(我家狀況比他好上太多)
權也沒什麼(我家的狀況再次勝出)
色,皮相是挺吸引我的,但真要說「高富帥」,他不高不富也小帥而已。
也不年輕,年紀大上我許多。
跟他太太完全不認識,也沒任何朋友交集,所以報復說可以放一邊了。

那,能走到一起,除了緣分,究竟還有什麼?
我除了晚到,究竟還犯了什麼錯?


有人會說:「你這樣就是傷害他太太!」
那請問,當他太太試圖自殺時所帶給他的傷害,又不算了?

法律所給予的權力,是那份危急時的保障,卻沒有「感情保險」。
今天告了通姦罪,感情回得去嗎?
別傻了,「釘子」的故事聽過沒?木已成舟,現下還沒有方法能抹除記憶。

多少家暴還是因為法律和社會觀感的理由,而不敢說出口?
一句「社會大眾的譴責」害死多少人?
是因為見不得人家好,所以鄙夷,而非那所謂「正氣凜然」
譴責著某某某水性楊花的同時,有羨慕著那人有多好的條件和容貌。
這個社會的價值觀早已扭曲深植人心,卻人人無所知。



而最後,別人的私事,干欽底事?

不是你的伴侶,不是你的家人,請問,你知道了又如何?


能有一天,他恢復完全單身,自由自在和我在一起,那當然好。
但,現在能好好相守,我能幫得了他多少,我做。
只求一起多做好事善事,也許哪天真能開花結果。



晚到,終究是到了。




This is what I dare about love.


S.L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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